近年來,一些教師體罰、收禮、有償補課、不公正對待學生等問題備受社會關註。29日公佈的《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教師有體罰或騷擾學生、收禮或有償補課等10種行為的,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房屋貸款相應處分。並以此形式,向教師失德行為亮起了紅燈。
  教師有這10種行為支票貼現將被處分
  教師受處分的10種行為: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的;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體罰學生的;以侮辱、歧視、孤立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騷擾學生或者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的;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的;開展或者組織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個人利益的;不聽勸阻,組織、要求、誘導學生參加校外有償補課,或者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裝潢補課的。
  意見稿對給予教師的處分進行規定,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澎湖民宿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據悉,意見稿所稱中小學教師是指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的教師,包括民辦學校教師。征求意見截止到12月18日。
  公膠原蛋白正對待學生是師德底線
  近年來,“綠領巾”“紅校服”“差生在走廊中考試”等現象不斷衝擊公眾視線,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不公平、不公正對待學生,個別教師甚至存在歧視或侮辱學生人格的現象,對學生的身心健康帶來嚴重傷害。
  “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為每一個學生提供平等的、公正的受教育機會是教師應該遵守的原則。”首都師範大學副校長孟繁華說,教師若以簡單、粗暴的方式,僅依據分數或學生的家庭背景人為地將學生劃分為三六九等然後區別對待,必然會影響大多數青少年受教育體驗以及對學校的認知。
  然而,隨著當前校內學生從過去的成績差異轉變成現在成績、家庭經濟背景、社會地位、文化等多重差異,學生間分化愈加明顯,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平不公正對待學生的現象時有發生。
  “嚴格制止教師歧視學生的行為,對因此給學生帶來後果的教師依法懲處是規範教師職業行為、提高教師職業道德水平的必要措施。”孟繁華說。
  嚴防教師體罰 引入同行評議
  近年來,人們把教師體罰學生的事件,歸咎於少數教師師德低下,但在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看來,根本原因還在於兩方面。其一,由於政府部門投入不足,導致教師隊伍良莠不齊。尤其在學前教育階段,不少幼兒園的教師沒有教師資格證。還有相當數量的幼兒園,本身就沒有辦學許可證,不具備相應的辦學條件。在這些幼兒園中,幼師比很高,老師的壓力十分沉重。其二,中小學和幼兒園實行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學校辦學對上級負責,避免老師體罰學生,往往依靠行政禁令,發文禁止體罰行為等,或者要求教師自律。但這除了增加教師的焦慮、讓老師在“火山口”之外,效果並不好。
  “有效避免教師體罰學生的做法,當是在教育教學管理中,引入同行評價,以及家長委員會監督、評價。”熊丙奇說,前者讓教師安心教學事務,有合理的教育自主權,不被非教育教學事務分散精力;後者則讓學校真正重視學生權益,為保障學生權益而完善學校教學設施,提供更好的教學服務。
  近年來,新疆、福建、重慶等多地均出台文件,規定將“嚴肅處理”體罰及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然而,對於“體罰”與“適當懲罰”的法律界定,在我國仍是空白。
  根治有償家教需保障教師待遇
  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是應該嚴令禁止,還是“有條件的放開”?這項爭論已持續多年。
  首都師範大學副教授張爽指出,因為優質教育資源不均衡,教育質量有差異,為了讓自己的孩子能更好地應對分數導向帶來的激烈競爭,很多家長希望請教師做家教,這種需求也很難迴避。但恰恰是這樣的一種看起來合理的需求,造成了有償補課市場的失序發展。尤其有少數失德在職教師為了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或者在課堂上留一手,強制學生參加自己舉辦的課外有償輔導;或者與一些有償輔導機構形成利益鏈條,組織學生參加校外有償補課。
  《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將教師的行為紅線定為“不聽勸阻,組織、要求、誘導學生參加校外有償補課,或者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明確針對教師以謀取經濟利益為目的的校外補課活動,以使嚴重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違背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得到有效制止。
  張爽指出,若想從根源上解決有償家教問題,與之相配套的保障性政策也要落實到位。比如確保教師工資、福利待遇的按時、足額發放,並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待遇,提升教師的職業尊嚴感和幸福感,讓教師沒有後顧之憂,能夠真正全身心投入到教學工作中。
  杜絕教師收禮 還需立法介入
  曾幾何時,為含辛茹苦的老師帶點新鮮的土特產、小禮物是學生和家長表達對教師感激之情,加深師生情感很常見的、很少受到質疑的方式。然而,近年來,這種情感交流方式正在逐漸演變成教師與家長“交易行為”,“禮物”價值不斷提高、風氣也有越演越盛的趨勢。
  “這種行為有的已成為教師謀取經濟利益的重要途徑,也成了家長給孩子謀取正當或不正當利益的手段,嚴重敗壞了教育風氣,破壞了教育公平,違背了教育精神,必須對這種行為亮起紅燈。”首都師範大學副校長孟繁華說。
  孟繁華指出,在學校教育生活中,教師不僅傳遞知識,也在通過自身的言行向學生和家長傳遞社會主流價值觀,這直接影響到學生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家長通過向教師送禮來換取教師對自己孩子的格外關註,一些教師以學生家長是否送禮和所送禮物價值多少來確定該學生能享受到的教育資源,這是違背教育原則的。當然,禁止教師收受學生、家長財物,並不是要切斷師生間的情感聯繫紐帶。學生親手製作的賀卡、給老師寫一封信等真誠的發自內心的祝福,更有利於營造尊師重教的社會風尚。
  孟繁華表示,對於教師收受財物的具體標準,建議可以參照刑法中有關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的裁定辦法,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教師收受家長、學生“禮物”價值上限,使得對違規教師的處理有據可依。  (原標題:遇突發事件不保護學生 教師將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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